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云南省财政厅拨付社保基金43.7亿元落实减免社保费政策

 云南网讯(记者 杨抒燕)3日从省财政厅获悉,为纾解企业困难,推动企业有序复工复产,支持稳定和扩大就业,按照中央部署,省财政厅联合省级相关部门研究并报请省人民

  云南网讯(记者 杨抒燕)3日从省财政厅获悉,为纾解企业困难,推动企业有序复工复产,支持稳定和扩大就业,按照中央部署,省财政厅联合省级相关部门研究并报请省人民政府同意印发《关于印发云南省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实施意见的通知》,实施阶段性减免社保费政策。

  落实阶段性减免社保政策,可切实减轻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负担,但社保费的减免,必然导致社保基金收入的大幅度减少,为了确保各项社保待遇不受此次减免社保费政策影响,切实维护广大退休人员的社保权益。省财政厅主动谋划,及时拨付社保基金,确保政策执行过程中,退休人员按月领取待遇的及时兑现以及社保退费的顺利开展。截至目前,省财政厅已向省级社保经办机构拨付资金43.7亿元,其中,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37.2亿元、工伤保险6.5亿元。

  同时,省财政厅还要求各州(市)财政部门及时拨付社保基金,支付有困难的州(市)可按规定向省级申请调剂。在下一步工作中,省财政厅将会关注基金运行情况,落实好阶段性减免社保缴费这项惠企惠民的新举措,支持企业渡过难关,稳定社会预期,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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